就业协议签订要慎重。解约既会造成就业资源的流失,也会增加毕业生的就业成本,毕业生在签约前应尽可能多的了解用人单位、岗位职责等相关情况,仔细阅读相关协议条款及补充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约。落户、档案等约定尽量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尽量不要留下空白条款。
涉及以下几种情况需办理解约手续:
情况1:学生/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完毕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
情况2:用人单位已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情况3:应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单方或两方要求,学校已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情况4:已应约线上签约或与单位签署其他形式的协议、合同等其他情况。
办理流程:
毕业生解约须谨慎,解约前先咨询学院辅导员或副书记。一般从毕业年的3月份第一个周一开始受理解约。一般只受理一次。
1、毕业生下载《华北电力大学毕业生解约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毕业生解约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2、毕业生向签约单位发送解约申请(或签约单位向毕业生发送解约申请),由签约单位向毕业生发送解约函(离职证明)。
3、毕业生持填写后的毕业生解约申请表、原单位解约说明文件原件、原三方协议书(一式三联,之前为线上签约的提供一份打印的协议,之前签署其他形式的提供相应材料或情况说明)、原就业推荐表(此项非必须,如不申请新就业推荐表则不需要)、纸质版的情况说明(针对自己解约情况的说明,学生手写签字)、纸质版新单位接收材料(含接收函、录用通知、公示材料等,需包含单位名称、学生姓名及单位公章,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提供录用通知书或公示等录用材料)到学院辅导员及党委副书记处审核签字盖章,之后将学院审核通过后的材料交到师生服务中心(教四)学生处窗口。
4、就业指导中心审核(3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学生可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看解约办理进度)。该学生需带着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签约截图(补登新单位信息,见如下操作指南)来师生服务中心(教四)学生处窗口换取新的三方协议(在线签约则不需要)和就业推荐表(如果有申请新表)。
注:毕业第二年的7月起,只需提交线下材料,不需要在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进行申请。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
网签平台主界面如上,学生可以点击我的信息再次进行核对,并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未签就业协议 申请签约 此选项是单位向学生发出邀请,由学生做出签约回应(毕业生请勿点此项,由毕业生向单位发出的邀请暂时不予受理);
2、已签就业协议 登记信息 学生已经进行线下签约,进入签约系统进行补登。
解约后新签约的同学可以填此项登记自己的新单位信息,上传自己的录用材料即可;若之前已在网签系统登记过,请先在系统内发起解约,等通过后再重新登记。
3、无需就业协议 去向登记 此选项适合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或者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基层项目、创业、升学、出国出境等去向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