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就业工作管理规定》及《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因工作需要,就业指导中心现招聘工作助理10—15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校在读的大三本科生,特别优秀的其他年级本科生可予考虑;
2.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无违纪处分经历;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安排;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5.能够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能够保证每周至少三个半天的工作时间;
7.有学生工作经历者或擅长图片处理、音频视频等制作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
1.中心日常办公事务及咨询室接待员:主要负责咨询的预约登记与来访接待、咨询室的内务整理与清洁、简单事务咨询与通知、大型活动支持等相关工作;
2.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助理:主要负责中心电脑的硬件、软件维护、信息审查管理、图片视频制作处理;
3.活动组织宣传工作助理:主要负责各类活动、会议的组织宣传、文字记录、新闻撰写、图片和视频拍摄、剪辑、存档以及各类宣传材料的制作、张贴、分发等。
三、招聘工作安排
1.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3月4日(周五)11: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助理申请表》(见附件)及个人课表(或无课表,以便安排面试)、自荐信(600字左右)电子版发送至ncepucareer@163.com,统一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2017届就业助理申请”;
(2)《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助理申请表》(见附件)由相关老师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交至教二105。
2.选拔
(1)3月4日-5日:审核筛选简历,确定面试名单并电话(或短信)通知进行面试考核;
(2)3月6日-3月8日:进行面试后确定初步名单;
(3)3月-6月:进行系统培训后试用,试用合格者正式聘为中心助理;
(4)7月初:期末考核,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留任下学期助理岗位;考核不合格,不再聘用。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