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学函〔2024〕7号)和《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电校学〔2024〕4号)相关要求,现将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或科研成果突出,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全面发展,本科生需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没有出现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不及格、学术不端等情况,未受过学校行政及党团纪律处分。
4.积极主动要求到国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就业,投身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基层就业、中小微企业就业、服务国家战略开拓岗位就业、新兴业态就业、应征入伍、创新创业、赴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毕业生,及在校期间有过重大立功表现,为国家、社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为北京市和河北省优秀毕业生。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科毕业生可参加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
(1)获得校长奖学金。
(2)两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或获得国家奖学金。
(3)三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获得一等、二等奖学金。
(4)在校期间,其中两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获得一等、二等奖学金,且另一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奖励。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毕业生,可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获得校长奖学金。
(2)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或获得国家奖学金。
(3)两年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4)在校期间,其中一年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且另一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奖励。
二、评选内容和比例
1.“华北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生”,各院系按照评优条件选出。
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且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3.“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具体名额根据河北省文件要求分配给各院系。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且无课程考试不合格记录,未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一)经个人自荐或班级提名,院系考察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个人事迹材料、各类审批表报学校审核评定,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北京市和河北省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应与毕业生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推荐名单由学校审批后分别报北京市教委和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
四、奖励与管理
(一)获评华北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颁发“华北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获得北京市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分别由北京市教委和河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将对获评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予以表彰。
(二)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优资格,严重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若未达到学校要求导致无法按时毕业的,或在毕业离校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及党团纪律处分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回所获荣誉证书。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北京校部:
1.《华北电力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
2.《华北电力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附件2);
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毕业去向”填报内容为:国内升学、国内就业、出国出境、自主创业或其他)
保定校区:
1.《华北电力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
2.《华北电力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附件2);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
(二)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北京校部:2024年5月20日
保定校区:2024年5月18日
2.联系人:
北京校部:冯静,教二楼108,90510018@ncepu.edu.cn
保定校区:刘登科,学工楼213,ncepujyzx@163.com
附件:
1.《华北电力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华北电力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
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4.《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学生处
2024年5月9日
附件二:华北电力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