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入园企业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二〇一三年五月
一、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范围
对入驻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并办理属地工商登记、属地纳税的入园企业给予支持。入园企业入驻示范园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享受三年示范园扶持政策。
二、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企业扶持办法
(一)补助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新办企业房租
入园企业在示范园内租用办公用房的,可以享受三年租金补助,按租房建筑面积计算,自租房之日起给予每年0.8元/平方米/天的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补助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企业装修
入园企业对承租房屋内部进行经园区管理机构批准的装修的,按租房建筑面积计算,给予房屋内部装修一次性补助6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三)奖励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优秀创业企业
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被确定为优秀创业企业的入园企业,按排名给予前十名1至10万元的资金奖励支持。
(四)提供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企业担保费补贴
对入园企业通过具有资质的担保公司申请的小额贷款担保,给予50%的担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提供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企业贷款贴息支持
凡入驻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或经昌平区青年创业促进中心推荐的青年创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贷款金额200万元(含)以内的,可获得贷款贴息率为50%;贷款金额超出200万元以上的部分,可获得贷款贴息率为40%。贷款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
(六)提供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创业企业贷款担保支持
1.本政策所称贷款担保是指由具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创业企业提供一般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贷款担保,保证贷款银行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担保资金支持有公司实体且有创业项 目的青年创业者,其由于自筹资金不足,可向担保机构申请贷款担保。
2.具体贷款担保对象和条件
申请人须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债能力,能按照规定提供有效反担保。
3.贷款担保额度
为申请资金用于项目启动的初创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
为已经展开经营活动、有合作客户的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对已经获得贷款,按时还本付息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创业企业,再次申请贷款担保时,额度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
4.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借款人提出展期的,在确定借款人展期期限内能够按时履行债务(含借款利息)偿付义务的前提下,具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贷款银行经办机构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